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
摘要: 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序开展,方便广大考生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准备工作,现将我市2013年度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深人社发〔2013〕9号
各相关单位:为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序开展,方便广大考生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准备工作,现将我市2013年度职业技能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鉴定工种分类及目录
(一)社会化鉴定工种(附件1); ( 保险理赔员属于此类 )
(二)物流模块;
(三)电工、制冷设备维修工、电梯安装维修工技师、高级技师模块;
(四)行业特有工种;
(五)公共实训与鉴定一体化考核工种及模块;
(六)专项能力评价工种;
(七)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模块;
根据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有关文件另行发文通知。
(八)全国全省统考工种;
根据全国全省统考有关文件另行发文通知。
二、考期安排
(一)鉴定工种分类中第一至四类的理论、实操考期安排。(保险理赔员属于第一类:社会化鉴定工种)
批 次 |
报名时间 |
考核日期 |
第一批 |
2月25日-3月6日 |
3月23日-3月24日 |
第二批 |
3月25日-5月8日 |
5月25日-5月26日 |
第三批 |
5月13日-6月7日 |
6月29日-6月30日 |
第四批 |
6月24日-8月21日 |
9月14日-9月15日 |
第五批 |
9月23日-11月13日 |
12月7日-12月8日 |
批次 |
报名时间 |
综合评审时间 |
第一批 |
2月25日-3月6日 |
6月15日-6月16日 |
第二批 |
7月8日-8月9日 |
11月23日-11月24日 |
批次 |
报名时间 |
第一批 |
2月25日-3月6日 |
第二批 |
7月8日-8月21日 |
(五)鉴定工种分类中第七类考期安排。
批次 |
报名时间 |
考核日期 |
3月至12月每月第一批 |
前月16日-前月底 |
每月11日起 |
3月至12月每月第二批 |
每月1日-15日 |
每月21日起 |
三、其它事项
(一)新工种及工种目录中带“★”的工种报名及开考时间另行发文通知。
(二)技师和高级技师综合评审报名要求。
1.参加技师综合评审的,须在技师理论和实操双科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内,方可报名。
2.参加高级技师综合评审的,须在高级技师理论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内(注:美容师高级技师须理论、实操合格有效期内),方可报名;参加高级技师业绩追踪的,须在高级技师理论考试成绩及综合评审成绩合格有效期内,方可报名。
(三)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。
(四)报名咨询电话:0755-89805511。
(五)报名地址:
1.深圳市福强路1007号深圳技师学院院本部外侧一楼。
2.深圳市八卦二路劳动就业大厦一楼36-41号窗。
3.深圳市上梅林越华路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内。
特此通知。
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3年1月11日